技术文章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沙发检测仪器
高温恒湿试验箱使用注意事项
更新日期:2011-07-12   点击次数:2037次

高温恒湿试验箱使用注意事项

 

高温恒湿试验箱试验时不能用于对下列物体或含有这些物体的试验:
  
  一、可燃性气体
  
  氢、乙炔、乙烯、甲烷、乙烷、丙烷、丁烷及其它在温度为151大气压情况下可能会燃烧的气体。
  
  二、易燃物
  
  1、乙醚、汽油、乙醛、氧化丙烯、二硫化碳及其它燃点不到-30的物质。
  
  2、普通乙烷、氧化乙烯、丙酮、苯、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点在-30以上而小于0的物质。
  
  3、甲醇、乙醇、二甲苯、醋酸戊酯及其它燃点在0以上,小于30的物质。
  
  4、煤油、轻油、松节油、异戊醇、醋酸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低于65的物质。
  
  三、可燃物
  
  1、自燃物:
  
  金属:、黄磷、硫化磷、红磷。
  
  赛璐璐类:碳化钙电石、磷化石灰、镁粉、铝粉、亚硫酸氢钠。
  
  2、氧化物性质类:
  
  (1)氧酸钾、氯酸钠、氯酸铵以及其它的氯酸盐类。
  
  (2)过氧酸钾、过氧酸钠、过氧酸铵以及其它的过氧酸类。
  
  (3)过氧化钾、过氧化钠、过氧酸钡以及其它的无机过氧化物。
  
  (4)硝酸钾、硝酸钠以及其它的硝酸盐类。
  
  (5)次氯酸钾及其它的次氯酸盐类。
  
  (6)亚氯酸钠及其它的亚氯酸盐类。
  
  四、爆炸物
  
  1、硝化甘醇乙二醇二硝酸酯、硝化甘油丙三醇三硝酸酯、硝化纤维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类。
  
  2、三硝基苯、三硝基甲苯、三硝基苯酚苦味酸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。
  
  3、过乙酸、甲基乙基甲酮过氧化物、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机过氧化物。

 

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2798号

Baidu
map